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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電子資源使用與 AI 應用著作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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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資源使用與 AI 應用著作權公告 一、電子資源限於授權範圍內使用 本館提供之電子資源係依出版社、資料庫供應商或其他權利人之授權提供使用,讀者應依授權規範合理利用,不得從事未經授權之行為。 引用是一種部分重製的行為(參見著作權法第3條第一項第五款),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等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(著作權法第52條),但須明示出處(著作權法第64條)。 二、勿將電子資源作為 AI 模型訓練資料 依授權契約或相關法令明文規範,請勿將圖書館提供之電子書、電子期刊、資料庫全文或大量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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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6-07-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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